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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格

发表时间:2006-10-08

浏览次数:706次


城市与麦莎

    麦莎 

    身边的所有人都在讨论台风。 

    因为是在内陆,对这个稀客的关注就多一些。之前新闻里报道了一系列它在沿海经过的景象,颇具气势,又是狂风又是暴雨。电视机里一排排房子淹没在水中,树被吹得东倒西歪,人们用小船代步在街道艰难的前进。还有各地政府和群众如何众志成城团结应对。记者裹着雨衣站在暴雨中,摄像机镜头上蒙满了水滴,突然有一只手从画左伸了进来,用一块白手帕擦了擦镜头。人们都在念叨这个名字,麦莎,麦莎的麦,麦莎的莎。 

    它来了,在大家的期待中。内陆的人们很少经历台风,都想看看它有什么作为,对它都有属于自己的想象。一个漂亮温柔的女孩说,让麦莎把我和他一起吹向月球吧,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台风真的能做到吗?内陆的人们不知道。 

    这时台风还在邻市,新闻转播里有雨,有奔涌如泉的下水井口。可是还没等这个小姑娘的话说完,据天气预报的报道,麦莎就减弱为了热带气旋,经过这个城市的时候,温柔得像一只蚕,沙沙的只吐下了些许的雨。没有狂风,没有暴雨,交通运营情况正常,没有人被卷上天,飞往月球。据有关部门统计,此次降雨量未超过全市居民一日内在跑步机上减肥所挥洒的汗水总量。姑娘的梦想破灭了,人们也不再提起麦莎,她回到跑步机上继续奔跑,一排排的大车小车在红绿灯的指挥下南来北往。 

    “还记得麦莎吗?”张文彬在隔壁的跑步机上,挥汗如雨。 

    “你是说它?”我看着窗外的小雨,窗户紧闭,屋里开着空调,还是像蒸笼一样,健身房里挤满了人,有太多人在制造热量。 

    “不是,是高中的同学,麦莎,那个女的。”张文彬右手打着石膏,不过倒是没有影响他的奔跑。 

    再见我走了。张文彬隔壁的那个姑娘正在收拾东西,把擦过汗的毛巾和喝完水的瓶子往包里放。她就是梦想着台风把她和她的白马王子吹上月球的姑娘。是个漂亮的姑娘,肩膀平平的,比一般人要宽,穿衣服很好看。脑后扎了个小辫子,睫毛很长,远看显得她的眼睛很黑。憋死怎么办?这是我听到她言论后的第一反应。月球上没有氧气。她白了我一眼,隔着张文彬,这一眼照样看得我浑身发凉。不懂浪漫,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不用我送吗。张文彬很喜欢逗她,边用打着石膏的右手擦汗边对她说。“为爱情干杯!”他让我在石膏上写了这样一句话。不管这杯酒是甜是苦,干杯!这是那天他坐在烧烤摊喝酒的时候说的,那时候他的右臂刚打上石膏,那天晚上他醉的一塌糊涂。第二天他让我用黑色的马克笔在上面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第三天就拉着我来报了这个自讨苦吃的健身班。 

    小心你的左手吧。姑娘笑着搁下这句话走了。走的时候似乎看了我一眼。她的背影让我想起小时候蹲在墙角削铅笔,一根又一根,长的短的,都是友谊牌的,一头有橡皮头,红色,不过擦的不是很干净。不是说她长得像铅笔,而是一见到她就让我想起“削”这个词。我在跑步机上努力向前,上衣全部湿透,这一眼看得我浑身发轻,差点从跑步机上滑下来。她同样出了很多汗,背后也湿了,不过背上有一道交叉的痕迹是干的。她的背影慢慢走出健身房,我才缓过神来,跟上之前的节奏。张文彬看着我哈哈大笑,挥了挥打着石膏的右臂,像只猴子一样,大喊。为爱情干杯! 

    他癫狂了好一会,才缓过劲来,慢慢的跑着。不一会儿,转过头来:你还记得麦莎吗? 

    麦莎站在舞台上,双手拿着话筒闭着眼睛唱歌。旁边的三个女孩站在一起,动作,表情,还有眼神的交流,都很有“范儿”。麦莎站在她们旁边,就像是长在树林外面的一棵小树。这棵小树立在舞台中央,闭着眼睛听歌,闭着眼睛唱她自己的那一部分。 

    舞台下面的人们交头接耳,听歌的人并不多。礼堂里很混乱,细碎的嘈杂混在一起令人烦躁不安,从音响里发出的歌声很快就要被压下去。有人开始来回走动。坐在后几排的顺子并没有理会耳边的噪声与眼前的混乱,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的麦莎,听着她的歌。 

    麦莎只为自己歌唱。她双手拿着话筒,闭着眼睛。耳边没有噪音,只有伴奏和自己的歌声。她站在舞台中央,追光下只有她一个人,舞台的外面是广阔的,属于她的只有追光下的这一下小块空间。足够了,麦莎这样想着,闭着眼睛唱歌。 

    顺子听着麦莎的歌,静静地听着,听她静静地唱。另外三个女孩看台下的情形,不想唱了,表情和动作也敷衍起来,很无奈的站着,等待歌曲结束。麦莎还是闭着眼,听着伴奏,等待自己的部分。 

    “都给我安静!”教务主任跑上台,一把夺过三个人当中一个高个女生的话筒,吼了一句。台下的人们愣了一下,然后静了下来,离位的人们开始陆续找座位坐下。礼堂这时候安静的有些尴尬,只有歌曲的伴奏声。教务主任气呼呼的推了推黑边眼镜,把话筒还给那个高个女生,说:“你们接着……” 

    “但愿你的眼睛……”麦莎已经接上伴奏,唱属于她的那一部分。 

    麦莎和顺子的故事在一个月之后开始。我和张文彬坐在他们的后面,看着这段故事发生。 

    我坐在墙角的垃圾堆里,身边是清扫教室的工具。坐在它们中间,我觉的自己异常清洁。当时教室外的天空晴朗,一大片剔透着叶脉的绿色充斥着窗外的视野,风吹过来,这片绿就缓缓地随风摆动。我从桌洞里掏出一本小说,墨绿色封面,我把它摊开在桌上,翻到夹着书签的一页。我看了一会,感到脑后涌上来一种强烈的陌生感,书中的人物与情节好像并不是之前看过的。人物的名字没变,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在这些不变的关系中,他们又发生了一段新的故事。我放下书,感觉到这本小说和自己走得越来越远,我和它之间变得越来越陌生。新的故事让我完全不能接受。那个主角为什么要杀他的情人呢?两个人之前明明已经和好。在喧闹的乐队排练场他大声地对她喊过的那些话,莫非他已经忘了?我翻到之前排练场的那一页,那一段是作者写得最棒的一段,整个故事的发展在这里达到高潮。我翻到一百八十二页,清楚地记得精彩在第二段开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第二段的第一句应该是:“浮华就在这一刻落幕……” 

    奇怪了。 

    一百二十八页并没有这句话。我翻看了前后数页,发现故事也并没有在这一阶段发展到高潮,有的只是一大段作者的无病呻吟。 

    故事完全变换了格局,人物们也渐渐陌生。小说走得越来越远,背影都看不清了。会有多远呢?我掏出笔,从书的下沿慢慢的画一条线过来。一条弯弯曲曲的黑色的线,线的另一头连着自己天蓝色衬衣的第三颗纽扣。我到处找尺子,想丈量这一段距离,却发现自己的书包里从来就没放过一把尺子。这个事实让我突然感到十分的焦躁不安。我推了推过道那头的张文彬,问他有没有尺子。他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口水在嘴角下的桌面上积成一小摊,反射出温润的光。 

    我感到身边慢慢的静了下来,正确的说应该是正前方慢慢的静了下来。我抬起头,向前看,看着讲台上的老师。这位教物理的老师双手撑着讲台,正默默地看着下面。前几排的学生们也扭过头来,好奇的看着后面。他的眼神和我相接,我在里面读出了无奈。教室后面的学生们都趴在座子上睡觉,趴倒了一片。四排之后只有三个人没有趴下。顺子、麦莎还有我。顺子趴在桌上写着什么,他那一定是在画画。我在找丈量那条线的尺子。麦莎坐的笔直,面前摊着课本,看着老师,看来她是听课的。 

    老师沉默了一会,转身继续讲。前几排的学生们也陆续回到了听课的姿势。我从物理老师无奈的眼神中似乎找到了一种可供交流的信息,是一种联络的暗语,或者叫做“切口”。就是那种无奈的眼神。当那种眼神从我身上扫过时,我感到了一种类似同道的共鸣。这种找到相互间暗语的感觉让我感到欣喜,这种欣喜冲淡了之前强烈的陌生感,也稍稍抚慰了找不到尺子的焦躁。我再次看着桌子上的那条线,认为它太过曲折,不适合用尺子直接丈量,就找来一个本子,在本子的背面把曲折中每一段直线临摹下来,等以后找到尺子再一一丈量。 

    就在我找尺子与沉浸在回想物理老师眼神的时候,顺子完成了他今天的第一幅画,准确地说是一幅素描,而不是眼睛过大长到了眉毛以上的漫画。顺子有时会画这样的画,但那是以一种反讽的画风来讽刺小女生们手中的少女漫画。不过今天他的画风严肃,甚至可以说是虔诚。被画的客体是坐在教室另一头的麦莎。顺子搁下笔伸展了一下身体,他都有些佩服自己的专注与投入,身体已经变得像新闻联播里的播音员一样僵硬。他看着画,画中的麦莎眼神平静,轮廓清朗,头后面的马尾顺贴的扎在一起。“这他妈的明明是圣母像。”顺子看着这幅刚刚吸附碳粉的画,似乎在麦莎的头像后面隐隐看见了暖黄色的神圣光晕。顺子想象自己是中世纪的画师,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在教堂的墙壁年复一年的作画,他笔下的圣母安静慈祥,放射出人道主义的光芒。 

    顺子看着教室另一头的麦莎,在趴满人的教室后半部她显的是这么的突出与与众不同。她拿着笔,眼睛平静的注视着前方,就像是从歪扭杂乱的荷塘中冒出的花蕾,粉嫩羞涩,带着细软懵懂的茸毛。纤细的绿茎颤巍巍地顶着花苞,随着风坚强的摆动着。在这一片荷塘中,她立在最不起眼的一角,默默地沉静,然后默默地开放。顺子认为自己有义务去记录并发现她的美。在一个有雾的清晨,顺子撑着一叶小船,在荷塘慢慢的滑行,寻找躲在角落的麦莎。小船在茂密的荷塘中行进艰难,雾气很大,阻挠着顺子的寻找。顺子打开肩上的包袱,取出一小块吃剩的馒头,掰碎投入水中。不一会儿游来一尾锦鲤,吃了水中泡涨的馒头,在船边徘徊几周,就领着顺子向麦莎的那个角落游去。 

    麦莎远远地立在荷塘的一角,一朵花默默地立着。顺子解下肩上的包袱,取出纸和笔,拿出墨和砚台,沾着塘中的水研墨。麦莎依然沉默如初,静若处子。顺子古铜色的笔杆浸润着温热潮湿的汗,吃满墨的狼毫笔头点着露水,宣纸微黄,渗透着清早的雾气。就这样,顺子用他的画笔记录下了那一刻的麦莎。她有着清朗的轮廓与纤细的宁静,笔触简练清新,风格隽永淡雅。 

    突然乌云遮天,雷声阵阵。顺子叠起画,撑船向塘中的小亭划去。人进到亭内,雨也瓢泼起来。顺子坐定,展开画来把玩。一阵疾风掠过,画飞进了荷塘中,隐入了在雨中摇摆不定的宽大荷叶的背后。 

    顺子心中漾起一阵强烈的痛惜,就像是眼看着含苞的花蕾被风折断,落进了淤泥粘稠的池塘。顺子长长的叹息,长久的沉静。 

    麦莎就在这时飘进了亭子,无声无息的停在了顺子的身后。顺子出神的望着雨中的荷塘,雨坠落的声响包裹住了他那一刻的思绪。麦莎用手轻触他的左肩,顺子的肩膀尖削,被雨湿透的布质长衫紧裹住他的身体。顺子没有反应,依旧是出神地凝望着荷塘里的那片荷叶。 

    麦莎一袭白色长纱,头发扎起来顺在身后,缓缓的在石凳上坐定,从长长的袖中掏出白玉酒壶与酒杯,慢慢的酌酒,然后递到顺子的面前。顺子看着面前的酒杯以及有着优雅纤细玉手的麦莎,愣了一下,然后就是整理他的衣服与忙乱。麦莎淡淡一笑,嘴角滑过的笑容就像是有涟漪划过的夏天宁静的池塘,沉静却又波光粼粼。 

    顺子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杯中酒炙热撩口,呛得顺子连声咳嗽,眼泪夺眶而出。太失态了,顺子心中连连抱怨,抱怨自己在这样美丽的姑娘面前的如此窘态。 

    顺子擦干了眼泪,抑制住咳嗽,迭声道歉。可是抬起头来,姑娘却已经不见了,小小的亭子中只有他一个人站着。雨渐渐小了,不一会儿就停了。喝完那杯酌人心肺的酒后,顺子的长衫不知怎的变得干燥舒爽。他看着手中的酒杯,白色的璞玉透射出温润柔和的光,让顺子的心中如止水般的平静。 

    他收拾包袱回到船中,发现船桨不见了。小亭位于荷塘中央,没有桨怎么划回岸边。正当着急的时候,船竟自己慢慢的动了,缓缓向岸边驶去。顺子摸不到头脑,只能傻傻的看着船的滑行。小船经过那片吞噬画的荷叶,船边隐约有一抹白色掠过,顺子扶着船舷向下观望,看见的不是那幅画,淡绿色的水中有一双白嫩的细足在划水。他自船尾望下,麦莎正在水中缓缓游动,推着小船前进。 

    麦莎散开马尾,黑发在她的背后蔓延,像一张网覆盖了身后的荷塘。一缕缕的发丝缓缓游动,富有生命般有节奏的律动。麦莎在她乌黑的发丝间漂游,像一只白色的鲤鱼,扭动腰身,闪动鳞片,轻吐水珠。顺子隐约在她的两颊看见腮纹,又似乎觉得她的唇边有淡淡的白色肉须飘动。天空在慢慢的着色,荷塘中的水也起了变化,除了麦莎深魅飘动的黑发,天空与水被洁白的麦莎着上了深暗的铁红。 

    船靠岸边,顺子上岸,麦莎递给他一个银质小筒。他打开筒,里面卷着一轴画,他打开一看,正是刚才被风吹走的那幅。不同的是,画上那朵含苞的荷花正在纸上舒展花瓣静静绽放。顺子感觉荷花绽放的瞬间,就像是刚才在亭中无意中瞥见的麦莎的眼神,平静又波澜。他抬起头去找寻那个眼神,却发现麦莎已经向荷塘中心游去,向深暗的铁红色的中心游去。 

    顺子拿出揣在怀中的酒杯,它已经变成了一瓣润如白玉的荷花花瓣。 

    这样一件事让大家知道了麦莎和顺子的关系,在这之前,谁也没看出来。 

    这一天自习,逃课去打篮球的张文彬踹门冲进教室,大喊一声:“有热闹好看,谁跟我来!”我当时还在看那本小说,依旧找不到一把尺子,迷迷糊糊的就听一阵桌椅杂乱的响动,人出去了一半。 

    二十分钟之后,人们陆续回来了,一个个默不做声,但明显可以看得出他们眼里闪烁着得知惊天内幕后的蠢动。果然,等到班里再次坐满的时候,人们开始互相讨论,但是声音极小,大家都在有意识的为这个话题保密,不过,显然在他们的圈子中这个话题又是人所共知的。“切口”,我想到了物理老师。此时此刻,屋中默契眼神的数量,前所未有。我在诸多含在唇齿间的词语中努力寻找,终于分辨出两个模糊的发音:顺子、麦莎。 

    这时窗外下起大雨,屋里的噪音就像是马力开足的机房,让我的耳朵更加的失去捕捉能力。关于事情的详情,我是在稍后的晚饭中得知的。 

    当时张文彬坐在小吃街的中部偏南,我和他坐在一起。我们两人每人各踩两块半截砖头,坐在马扎上,脚下水流滚滚;左手拿饼,右手拿筷子,面前的小桌上放着米线,头上的塑料布接着雨水。不一会儿就会有“哗啦”一声,头顶积满的雨水就自动倾倒在窄窄的小街上,然后塑料布恢复原状,继续积水。我吃着饼,听着张文彬的叙述,等待着下次的“哗啦”一声。 

    一个中年男人,在四五六的办公室,也不说话,就是哭。一开始呜呜的哭,到后来就是哇哇的哭,最后又是呜呜的哭。四五六也不说话,就是坐着喝水一口接一口的喝。你知道那男的是谁吗? 

    不知道。 

    你知道他为什么哭吗? 

    不知道,知道就不问你了。 

    对,这件事还是得我告诉你,事情是这样的。这个男的是麦莎他爸。据我长时间的窃听得知,他爸是大厂的工人,和她妈离婚了。现在麦莎和他一起住。有一天上午他回家拿东西,拿钥匙开门时竟发现门反锁了,他就使劲砸门,砸了十分钟门开了,开门的是麦莎。她问麦莎为什么没去上课,麦莎就说不大舒服回来了,他就问哪不舒服,她说肚子疼。麦莎他爸不信,就进屋翻箱倒柜,最后在大衣橱里把裤子还没穿好的顺子揪了出来。 

    然后呢。 

    这时候,塑料布里的水积满了,“哗啦”一声。张文彬吃了口饼,又吸溜吸溜的吃了口米线。“然后的事就不知道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前天吧,前天早上他们两个都没来。 

    没来吗?我怎么不知道。 

    你整天迷迷糊糊的能知道什么。 

    那现在呢,现在他们两个怎么了? 

    不知道。 

    半个月之后顺子来上学,脸上的瘀青还没有全退,带着墨镜上课。又过了一个星期才摘掉墨镜,可右眼比起左眼来,总感觉像是画上了阴影线。 

    麦莎一个月之后来上课,除了脸色白了一些与从前没有任何两样。她还是像从前那样,静静的坐着,静静的走路,轻轻的笑。和顺子的交往也像原来一样,坐在教室的两端,不怎么说话。好事的女生指指点点,却也都说怎么也看不出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 

    一天课间,张文彬突然从桌子上立起身来,揉着惺忪的睡眼对我说你怎么看这事,我觉得他们俩挺配的都不爱说话一个唱歌一个画画有个这样的女婿多好她爸何必呢? 

    我还没来得及听清楚他说的这句话,坐在他前面那个叫小翠的姑娘就回过头来说;“你懂什么,顺子家也是工人,有什么好的。” 

    “工人?工人怎么了?”张文彬嘀咕了一句。 

    张文彬停下来擦汗,白花花的石膏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记起来了吧。” 

    我说记起来了,毕竟也做了一年的同学。 

    姬楠 

    当然,这个夏天,城市的上空还降下了其他许多场形形色色的雨。它们同麦莎的海外背景不同,是实实在在的本地粮票当地寒流,所以它们虽然话不多但却实在,雨下得很透。雨水洒进挤满荷花的人工湖里,沿着一片片平房的屋檐滴落成雨帘,在有些地方把涵洞填满,让它们变成水道。天桥有个退休在家的大爷用铁皮船摆渡,一次两块。城市新闻里充满了对排水系统的谴责和把盲女捧成歌星这件事的连续报道。外地盲女来到这个城市,抱着一把吉他,穿梭于大排档卖唱维生,后来被城市电视台的记实节目发现,上了电视,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现在,正在和这个城市电视台的金牌女主持在美容院里敷脸。影像资料里的她小脸灰黑,闭着眼,扯着脖子唱歌。今天这一集,漂亮的女主持拉着她穿梭于美容院,我们的主角脑袋上盘着白色的大毛巾,脸上涂满黑黑的深海泥,明天她就要成为电视台选星节目的选手了。 

    生活在一场场的雨后仍然是热火朝天,就像是集市里新出现的烤肉店铺一样,挤满了人,红红火火。新修建的马路花了很多钱,长长的没有出口,天桥少得可怜,一个又一个行人被撞,看热闹的人聚了散开然后又聚集起来。人们照样还是会翻越不高的护栏,母亲们拎着肉菜,老婆搀着老头回家,生活就在这条路的两边,穿来穿去,车来车往,没有人理会是否有生命危险。城市的公共汽车依然拥挤,此地民风虽然朴实,磕磕碰碰还是少不了。一块钱一次的车上有两个中年女人的争吵,微胖,像所有省钱但依然爱美的主妇那样,两人都烫发并染有或微红或淡黄的色彩,其中一个还穿着一双崭新但却是去年流行的尖头跟鞋。两人争吵,全车人侧目,原因是窗户打开的大小。城市的方言此刻凸现出力量,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全车人沉默,只有发动机不合时宜的轰鸣着。有老者劝说,坐在一个小伙子让给他的座位上,刚才还颤颤巍巍,这会儿拄着拐杖的发言却没有人不听。看来老人们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一无所用。我有时会坐在两块钱一次的车上,有空调,宽敞,车玻璃很大,感觉很透彻。坐在上面,行走着的城市变成了玻璃上的流影,镜面两侧有两个世界,这一面是我,另一面还是我。 

    “秦格。”漂亮的“削”站在一楼大厅里,像一支有橡皮头的友谊牌铅笔一样问我,“你为什么叫秦格?” 

    “不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问我父母。” 

    “你自己就没问过吗?不问问自己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没问过。你问过你的父母吗?你为什么叫姬楠。” 

    “这还用问吗?因为我生在这个城市。”姬楠捋了捋额前的头发,在这抹漆黑的发帘上刚刚闪过一道闪电的蓝色亮光。 

    “自己的名字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迷糊。” 

    我的海蓝色横纹体恤下罩满了粘稠的汗,一颗汗珠正顺着我的右肩胛慢慢向下滑。刚才从二楼下来的时候乌云还没密布,下到一楼时,雨已经瓢泼了。 

    “约会赶不上了。”姬楠看看墙上的挂表,三点半了,表盘后面的那面墙布满了水渍,时针除了指到数字二和三之间,还指向表盘外面一道弯曲的黄色潮痕,那种曲折的感觉很像我画在桌子上的那条线。分针指向六,顺着它的延长线一直向下,是一个用旧了的痰盂。 

    “和谁的约会?原来你说的有事是指约会。”听到她说有约会,我心里有些别扭。 

    “你管得着吗?事真多,比我妈还烦。”姬楠非常不耐烦地看着我,让我感到十分的不好意思,尤其是她说我比她妈还烦。我在脑中反复臆想她母亲的长相与性格,尤其是很烦人的时候的样子。我很像她吗?我想不会。她的母亲一定不会像我这样斜挎着书包和她自己的女儿站在一起,右侧肩胛的汗珠像一只小虫一样顺着背向下爬。也不会傻站在图书馆一楼的大厅里,被自己的女儿数落,心里还窘的不行。 

    女儿都是随父亲的,既然姬楠给人一种“削”的感觉,那她的父亲也一定会给人这种感觉。他的父亲也是一只友谊牌的铅笔,一支用了挺长时间的铅笔,笔杆的漆已经有少许的脱落,就像大部分已过中年的男人一样,头顶的头发已经渐渐的稀疏。橡皮头也磨得差不多了,对于某些事情,有的时候还会越擦越黑。笔尖圆滑的发亮,对待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并不像从前那样清清楚楚,而是习惯性的轻轻几笔带过。有时候就算是用力,也不像是几年前,又黑又清晰。通常只是浅浅的几笔,笔尖磨得都快缩进笔杆了。他在铅笔盒里被放在角落,分房、提升大家都想不起他,因为时代进步了,生活也好了,铅笔盒里躺着的都是圆珠笔和钢笔,就算是铅笔,也都是换铅芯的自动铅笔,又方便还漂亮。 

    但千万不要小看姬楠的父亲,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正儿八经风光过一阵子。那时候他身上涂着新刷的绿色油漆,腰杆挺得笔直,往那一立,就让人想起“削”这个字。他一定是个军人,我想,是个英姿飒爽的解放军连长,参加过南疆战役,立过好几次三等功还有一次二等功,是战斗英雄,戴过大红花,是祖国和人民的保卫者。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他就是一面旗帜,在他的身边,战士们都认为自己是战无不胜的。可谁曾想过,就是这样一个英雄的连长,却眼睁睁的看着他自己的老连长身中流弹倒在身边。作为继任者,绿色的友谊牌铅笔在埋葬老连长时心里想的就是再不允许自己看着身边的任何一个战友倒下。 

    战争结束了,从战场上退下来之后,这支铅笔褪下了那身国防绿,漆上白色的油漆,成为一名公务员。不久就认识了姬楠的母亲,一块洁白如刚出笼的馒头一般纯洁可爱的橡皮。当时她的身上还有一股甜甜的雪糕香味,和着他身上的木材香味,两人站在一起时非常好闻。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很默契,一个写一个修改,工作节节高升,生活料理的井井有条,从不吵架。铅笔的笔迹清晰有力,橡皮的擦拭干净得当。后来两个人就结了婚,再后来就生下了一只小铅笔,就是姬楠。 

    那段日子是多么的美好啊,现在翻开相册,都能看着看着笑出声来。 

    橡皮现在喜欢擦来擦去,该擦的不该擦的都喜欢擦那么一下,往往是该擦的没擦净,不该擦的却擦得一干二净。但就是这么个擦法,她却越擦越胖,小肚子上的肉越来越多了,还整天嚷嚷着要减肥。有时候叨叨的铅笔实在烦的不行,就用自己磨圆的笔头乱画几下,躺到床上看报纸去了。小铅笔却不这样,从电脑前走过来,言论锋利,时不时地还用笔头戳戳橡皮已经松松垮垮的皮肤。然后两个女人坐在客厅,一起看电视剧,哭哭笑笑,步调和谐、统一。 

    姬楠的父亲也时常想起自己的光荣岁月。唤醒他心中峥嵘的,往往是战友聚会上的那一杯杯透明的液体。战友们老连长老连长的叫着,他的心中酸楚异常,感觉自己应该振作起来,找个转笔刀,削一削,让自己恢复往日的风采。在床上被老婆数落的那个他哪像个曾经的战斗英雄。又或者是找一块新的橡皮,找一块有着年轻香味的橡皮。现在的人们不像从前了,谁家的橡皮擦谁家的铅笔的笔迹。现在的人们都允许把自己的东西借来借去,你用一下我的我再用一下你的,年轻的铅笔和橡皮们并不在乎这些。莫非这就是大同社会?他想不通这些,也懒的去想。但有时候心中的确也有这样的冲动,看着满大街风姿绰约的年轻橡皮,又想想自己家里那个喜欢没事擦来擦去的,就有些动心。但却害怕自己会力不从心,想想昨天晚上橡皮对自己的数落,心里就一阵阵的发凉,暗骂就是那个黄脸婆子夺走了自己当年作英雄时的自信,就是她让自己在领导面前低三下四,背弯得都不像一只铅笔,不像一个曾经的军人,曾经爽朗的笑也变成了唯唯诺诺的赔笑。 

    上次一家人去影楼照全家福,照片洗出来之后,姬楠的嘴就一直撅着,死活不让她妈把照片挂到墙上。他当时有些生气,心想这孩子惯的越来越不像话了。可当他看到照片的时候,自己心里漾起了一股难以言表的无奈。照片修的很白,是那种最俗气不过的影楼照,人们脸的中央部分看不见鼻子,只能看见两个模糊的鼻孔。橡皮脸上的黄褐斑不见了,和小铅笔一起幸福的笑着,那种笑容让他想起二十几年前,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而照片中的他虽然的确也是在笑,但那种笑却能很轻易的让人联想起古装剧中赔笑的太监。也不能怪孩子,他在心里微微的叹了口气。不过,后来那辐照片还是安安稳稳的挂在了卧室的墙上,没有摘下来。看习惯了也就好了,什么事都是这样。 

    可就算是这样,也应该有自信,哪怕就是可怜的那么一点点。局里那只杂牌铅笔都五十多了还勾搭了一个二十几的外城来的小橡皮,手机短信整天吱哇乱响没完没了,上次给他打电话那边还是什么“恭喜你发财”的彩铃。他行我也行。这种想法往往在《血染的风采》的歌声中被推到极致,他仿佛看到自己站在刚被我军攻占的山头上,左手支着军旗,右手拿着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四周硝烟弥漫,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步枪的钢制枪身在战火中闪着黝黑深敛的光,就像是自己经过炮火洗礼的胸膛。而站在铅笔脚下的,是一群又一群衣着光鲜,眼睛对他熠熠闪光的年轻橡皮们。 

    但每次深夜回家站在楼下,看着自家窗口亮着的灯光时,这种想法就全部烟消云散了。橡皮这时一定穿着睡衣坐在客厅里,小铅笔已经睡了,电视机开着,但没有开声音,而她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虽然有时候她喜欢胡擦乱改,喜欢东家长李家短的把橡皮灰越擦越长,喜欢数落他打击他的自信心,并且等会儿开门进家时一定会骂他为什么这么晚回来以后再也不让他去参加战友聚会了。但铅笔知道,会有一盆热热的洗脚水等着他,床上的那两床被子也已经展开。 

    一定会有这盏灯等着我,铅笔站在楼下看着从自家窗口射出来的温暖的灯光,幸福的一笑。铅笔想下次照相时,一定要留住这个笑容。 

    我站在大厅中央,眼睛看着门外,楼内的日光灯瓦数很低,照得人昏昏欲睡,外面雨下个不停,哗哗的让人听不见彼此的对话。 

    “我妹妹约我四点去她家玩,看现在这样子是去不成了。” 

    “原来是去你妹妹家……”我心里轻舒了一口气。 

    “那你以为我去哪。”姬楠抱着膝盖坐在上楼的第一级台阶上,她穿着牛仔短裤已经磨的半旧,她的小腿纤细,笔直,小腿肚的曲线圆润的切割着身边的黑暗。 

    “你为什么叫这样一个名字。”她舒展着鞋带的扭曲,低着头问我。 

    我看着她,她的马尾辫顺从的贴在背上,就像是麦莎的头发。她穿着粉红色的短袖体恤,背后还是能看见交叉的痕迹,就像那次在健身房看见的一模一样。我在想她为什么这样问,而且这是问了第二遍了。 

    “你的父母为什么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你知道吗?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没问过我的父母,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叫这个名字的原因。不过我倒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这个名字很“格”。 

    “你的父母在怎样的情况下给你取这个名字的呢,她们为什么会这样叫你,想过吗?”姬楠蜷在楼梯上,摸索着她右脚的鞋带,喋喋不休的问来问去。 

    “名字就是一个符号嘛,何必这么较真呢。”我摸着自己的头发,浓重的湿气把头发弄得潮乎乎的。 

    “没了这个符号你还怎么证明自己的存在呢。你在乎自己吗?” 

    我真的没想过这个问题。雨点打下来就让它下来吧,反正最后它总归还是会变回成雨滴的,或是它最早作为的那种存在。存在其实只是个过程,它总会变化的,而变来变去,最后还是会变成最初的形态。 

    “你在乎吗?”她抬头问我,眼里闪动着闪电正在逝去的尾巴。 

    “我不知道。”我总觉得湿气太重,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好像很失望,低下头,用膝盖支着下巴。墙壁上的钟表慢慢的走着,外面的雨还是下个不停,门外的世界都变白了,雨点砸在水泥地上,溅起的水花有几滴飞到了我的脸上。 

    “你的父母对你怎样?”她问我。 

    “还行吧。不过我爸很凶,我有些怕他。” 

    “那你妈呢?” 

    “我妈?”我在想我妈是不是也像一块橡皮一样,到处擦来擦去。可是在我脑中闪现的是她坐在高背木椅上的背影。“我妈还行,她不爱说话。” 

    “我今天终于知道父母为什么给我起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了。” 

    “为什么。”我坐到她的身边,闻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咸咸的青苔味。 

    “他们怕束缚不住我,取这个名字来让这个城市锁住我。不论我走到哪里,别人只要一听到我的名字,就知道我来自哪里。这个城市的每一个湖,每一处泉眼都在暗暗的用劲锁住我,让我挣脱不出他们的控制,让我时时刻刻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是一种朔源的寻根,让我不要忘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让我不要忘了是谁给了我生命。” 

    “他们约定我回家的时间,我并不是去我妹妹家里。我没有妹妹。”我看着她,她的眼中充满了不安的闪烁。 

    “听说这湖里有个水怪,他能给你时间,能给你想要的自由的时间,而作为交换的是,你只需要让他不再后悔。你听说过吗?” 

    我感到她有些恍惚了,她的眼神变得飘移不定。 

    我并没有听说过这个传说。这个城市的这座湖充满了古往今来的传说,可只是关于人的。人工湖怎么会有水怪,哪怕是很多很多年的人工湖。 

    “不知……”我的话还没说完,姬楠就站了起来,慢慢的向大厅的后门走去。大厅的后门直接通向那个湖所在的公园,这个图书馆就建在公园的旁边。 

    雨依旧下的很大,门外的世界白茫茫的,视野里都是哗啦哗啦的声响,模糊一片。 

    “我只想要一些时间,一些属于自己的时间,能让自己作为自己单独存在的时间。哪怕我会后悔。”姬楠站在门口,湖就在雨的深处,她回头看了看我,浅浅地笑了笑,冲进了雨里。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穿过那个门,消失在门那边的世界。雨下得很大,我站在门这边,向门外张望,除了雨,什么都看不见。 

    我低下身子,挽了挽裤腿,也冲进门里。 

    我站在雨里,雨很快就把我完全打湿了。雨打在我的脸上,让我睁不开眼。在这瓢泼的大雨中,我连站都站不住,去哪里找姬楠。我把胳膊架在额头上挡着雨,四处张望,大声地喊着姬楠的名字,希望她能听见我的声音。但我又想到或许她不想让我叫这个名字,她说过她不想作为那样一个状态存在。可是我只能大喊,大声的喊她的名字。就这样喊着,我孤零零的站在原地,喊着她的名字,最后喊着喊着我的声音变成了一种嘶哑的吼叫,一种无法用音标标注的嘶吼。滂沱的雨吞没我的声音,让我的喉咙充血、沙哑,直到这个渺小的器官也开始发出哗哗的声响。 

    我迷路了,大雨就像是液态的雾,把我攥在了它的世界里,让我晕头转向,脑后一阵阵的痉挛。姬楠已经消失了,这个世界也在慢慢的消失,我完全迷失了方向。来时的门也忘了在哪里,雨在吞噬整个世界。黑色的建筑在慢慢的模糊,被死死压低的柳树也快看不见了,那么大一个湖,我现在却找不到它的踪影。 

    就在身边的一切都像是蒙着雨水的玻璃,在慢慢褪色时,我突然透过这层玻璃看见了一片清晰的黑色,我飞快地跑了过去,怕下一刻这抹黑色也会消失殆尽。在一个趔趄之后,我跌入这抹黑色之中,抹了抹脸上的水站起来,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很小的亭子中,亭子中几乎没有干燥的地面,石桌石凳湿漉漉的,边缘滴水。 

    我整理一下自己湿透的衣服与慌乱的情绪,这个亭子不大,但却像隔离了外面的世界。亭中很静,听不到雨声。更奇怪的是,竟然没有雨潲进来,虽然我依旧感到湿气浓重。石桌石凳的跟脚爬满了暗绿的苔藓,石桌的桌面滑亮异常,闪着魅惑温钝的光,桌缘有水集在一起,然后汇成水珠低落。一滴水在我的注视下聚集,从汇聚到滴落,花了一朵荷花绽放的时间。我出神的凝视了这绽放的过程,又花了一支烟燃烧的时间看这颗水珠坠落到绿油油的地上绽放成一朵水花,变成数个更小的水珠。 

    我惊诧在这亭中所见到的一切。就在惊诧的同时,这一支烟的时间过后,亭子外的雨变小了,慢慢小到又变成了一片雾,而这薄薄的一层雾,能见度不错。这时我才能看清,这座亭在就立在湖边,湖上水波粼粼,没有风,水面像鱼的侧鳞,青黑、鳞片状的浅浅波动。我把视线从依旧在缓慢滴落的水滴上转移到浩渺的湖面,薄薄的水气在水面氤氲扭动。我想起姬楠,就冲着湖面大声地喊她的名字。可是不管我如何用力,喉咙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我靠着亭子的暗红色支柱,脸憋得通红却怎么也喊不出她的名字。喉咙里就像是上了一把灰锈的锁,有钥匙也无能无力。我认为是自己渴了,是咽喉的龟裂导致发声的困难,我趴在桌子下面等待桌缘的那滴水坠落,企盼它能滋润我的发声器官。可是等了足够使脖子酸痛的时间,那滴水却只滴落了它旅程中的三分之二。我等不及的去含那滴落在半途中的水珠,把它一口吞下,嘴里立即溢满青绿色的味道,口腔中充满潮气。 

    我感到咽喉掠过一丝微凉,就再次试着喊她的名字,可是来的照样是憋闷而不是声音。我郁闷至极的抱怨,喉咙这次却发出了顺畅的声响。我试着在这小亭里自言自语的踱步,发现自己的发声器官毫无问题,可以清脆无误的说出记得起来的起码五个以上的绕口令,而就是“姬楠”这两个字,憋到窒息,也发不出丝毫声音。 

    亭子前方的湖面下有水向上奔流,就像是泉眼的涌动。我静静的看着这眼泉的涌动,一眼黑色的泉,水越冒越大,最后有一个黑色的影子,从水面下冒了上来。这个影子庞大,深邃,看不见的面孔与身体的细部,只是模糊的一片。它的眼睛发出灰色的光,温钝并且哀伤,它的怀里横抱着姬楠,身子的一半隐没在涌动的泉中。 

    我和这只水怪对望,心中漾起无限的悔恨与惋惜。看着它怀中抱着的姬楠,我想喊她的名字却喊不出来,又是一阵眩晕的憋闷。我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在门的那一面将她拉住,或许最该悔恨的就是不该今天把她约出来,或者干脆就不该动将她约出来的心思,可能两个人是根本无缘的。 

    “我给了她时间,可她给我带来的却还是悔恨。”水怪从胸中发出女人的声音,这声音潮湿苍老。她缓缓地把姬楠放在水面上,姬楠闭着眼睛面色苍白,表情却是平静安详。她慢慢的向亭子这边漂来,就像是一朵沉睡在静水中的睡莲。水怪默默地隐入水中,我看着她那双眼睛渐渐没入墨绿色湖水中,心中的悔恨感也随着渐渐的消逝。 

    我把姬楠抱上岸,她的身上温暖干燥,有一股咸咸的青苔味。天渐渐的放晴,视野开阔起来,亭子不知道去了哪里,而我和姬楠就在租船处的石阶上。石桌石凳也消失了,四周只有潮湿却没有绿色的苔藓。我让姬楠靠在水边候船的长椅上,椅子腿已经被水淹没了一半。她的身子绵软,躺在了长椅上,蜷着。湖水在她的身下荡漾,轻轻地拍打着岸边。我站在椅子的旁边,湖水没过我的脚踝。湖面上起风了,柳条慢慢的摆动。风搔着她的发梢,轻轻地吹着她的脸。她闭着眼,像个贪睡的孩子。 

    聚会 

    不如换个心情,买点东西。Lomo相机,或是AE86的遥控汽车,趁年龄还不到完全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抓紧利用一下最后那一点童心。可能在阴暗开着空调的屋子里玩玩无线电遥控车,赶时髦的飘移一下,拍几张诡异十足的照片,就会忘记一些东西。等到下次台风来临的时候,关紧窗户,拿起Lomo,躲在斑驳的玻璃后面,拍下刮风还有下雨。 

    当然,降雨量还是大家关注的重点。地下水位长势喜人,泉水热情奔流,城市中继续有人以摆渡谋财。就在聚会前的半小时中,大批量地雨集中的下到了一小片地方,在瓢泼中有黑暗恐怖的收费厕所,当然还有平衡不好的人滑倒。聚会就像是雨中的水塘,把本来分散的人们又一小撮一小撮的拢在一起。大雨也会让人们不用那么清醒,当然也会有更多的伞被卖出。 

    张文彬张罗了这次聚会,他说他召集了他能召集的所有同学。的确在这个不大的饭馆里,装下了三十多个我叫得上名或叫不上名的同学。我和几个曾经的球友互相寒暄着,姬楠默默地坐在靠墙的一角,慢慢的吃着一小盘沙拉。自从那场大雨之后,她的动作明显要比以前要慢了很多,不再是风风火火,而是不温不火。我也继续叫不出她的名字,要叫她的时候就得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像个哑巴一样和她打这种招呼。与她的其他交流倒是不碍。 

    张文彬张罗了这次聚会,他却没有来。打手机也没有人接,嘟嘟声之后就是一个机械感十足的女人声音告诉我机主暂时无法接听。我对这次聚会感到无措,张文彬的缺席让我失去了与这些同窗几年的同学们交流的能力。他就像是一种介质,联系着我和这小饭馆中高声谈笑的人们。而现在,我虽然站在众人之间,却尴尬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我的眼睛四处找寻,希望有能和我说说话的人。我的既定目标放在之前张文彬提起一定会来的顺子和麦莎身上,希望他们能在人群的后面冲我会心一笑,这样我就能拉着姬楠走向他们,为他们彼此互相介绍。 

    但找寻后的结果让我失望,在细认了所有到席者之后,我发现这两个人也没有来。确认了这个结果,我当即萌生了要离开的念头。我看看坐在墙角的姬楠,一个又胖又黑的姑娘正在向她搭讪。姬楠低着头,面无表情。那个姑娘脸盘很大,穿了个白色连衣裙,领口开得很低。我想不起她是我哪一个可爱的同学,更记不起她的名字。我过去拉着姬楠的手就走,身边的其它人似乎也不在意我们这两个局外人的离开,只有那个黑胖且丑的姑娘冲我喊着:“秦格你俩去哪,菜还没上齐呢。”我把这叫声关在门内,人已经站在门外。我透了口气问姬楠她对她说了什么,姬楠说,她说她在澳洲留学,为这次聚会专程从墨尔本赶回来。姬楠说她问她在那边过得怎样,她说挺没劲的,整天吃必胜客,因为那边这个最便宜。 

    就在我和姬楠站在门口说话的时候,一个烫着棕色卷发的姑娘在我们身边走过,她端庄优雅,开门进了饭馆,随即一阵香风飘过,那种味道让我恍若隔世。 

    我定了定神,揉了揉鼻子,对姬楠说:“她就是麦莎。” 

    后来张文彬找到我,我问他去了哪里,他浑身是汗,头发都湿了。石膏刚拆下来,那只被捂了四个多月的右胳膊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异常的孱弱与惨白。 

    张文彬说他去追电车了。在经七纬二路口,他看见拥挤的车厢里有一个熟悉的背影,虽然换了发型,但他肯定那就是她。“于是你就追了上去?” 

    对,张文彬说。于是我就追了上去。从经七纬二一直追到饮虎池。 

    这是两站地的路程,中间经过一个与我曾经的高中联谊的智障儿童学校。“那你为什么没打她的手机。” 

    忘了当时,光顾着跑了。亏了去过几天健身房,要不这电车就追不上了。 

    “最后还是追上了?” 

    恩,那姑娘在饮虎池下的车,我想她要是坐到终点站我也是会一直追下去的。 

    “傻瓜,你也不知道打个车。” 

    打车我怕看不见她下车。再说这次我就是想跑着追。 

    “她要是有你对她一半好,你的胳膊也不至于这样了。” 

    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的手这样了,这次追车也是应为已经拆了石膏,不想让她看到我那个样子。 

    “你这是何苦呢。追上了又怎样,是她对不起你,你又何必呢。” 

    我追上去就只是想和她说句话。问她一个问题。 

    “问什么呢?” 

    只是想问她,没有必要告诉你。 

    “……,好吧,到最后问了吗?” 

    没有。 

    “为什么?” 

    追上后才发现,认错人了。 

    可是背影真的很像。 

    张文彬眼中失去了之前那种闪亮的光,一下子黯然了。他默默地坐在窗台边的地上,身后的窗玻璃默默接着外面的雨滴,一道道的水流顺着平滑的镜面慢慢的向下淌着。时不时听见狗挠厨房门的声音。空调开着,发出嗡嗡的工作声,屋里有些冷。 

    张文彬把头靠在膝盖上,一句话也不说。一个小时之后他抬起头看着我,说他做了一个梦。 

    我站在一条阳光炙烤的马路中央,这条马路南北走向,中间有一棵很大的树。这树长得歪歪扭扭,一看就有不少年份了,像是魏公村马路中间的那棵。我认为自己就是那棵树,站在路的中央,看着身边的车来来往往,交织穿梭。车的速度很快,向两个方向疾驰。我的眼睛已经不能分辨他们的轮廓,只看见无数光线在身边飞来飞去。我干脆闭上眼,拒绝去看。在黑暗中,我静静的感觉到自己在慢慢的衰老。 

    这种感觉十分的真切,虽然在朦胧中,但清晰得就像是清晨半醒中窗外卖早点人的吆喝声。 

    突然有一辆车从我旁边经过,一辆黄色的公共汽车,这辆车速度适中,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我可以把它看得很清楚。我也可以把她看得很清楚,她就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留着半长的头发,发色黑亮,柔顺飘逸。我感到她就在身边,又回到了原来的那种感觉。她好像还回头看了我一眼,对我浅浅的一笑。我知道,她这是要我去找她,让我把她拉回来,她并不是故意的,这事她力不从心。 

    我就挣脱了土壤,又变回了一个人。我光着脚,在阳光炙烤的柏油路面上奔跑,黄色的公共汽车里载着她,不紧不慢的驶在前面。不论我如何努力,怎样的汗流浃背,始终也追不上那辆车。那车还是匀速的行使,在前面慢慢的开着,可我怎么也追不上。我想大声地喊她,喊她的名字,可是怎么也发不出声音。终于我筋疲力尽,停了下来。车也在不远的路口停了下来。路口的所有路灯都是绿灯,我走过去,看见她再次回头看着我,那眼神就像是看着一棵树。我刚要走到近前,红灯亮了起来,尾气喷了我一身,那辆黄色的公共汽车消失了。她也随着消失了。 

    我说张文彬你不至于吧,大老爷们为了这种事就这样,你有点太怂了吧。 

    他猛地站起来,拍了拍脑袋。“走,喝酒去。” 

    上次喝酒时他的右胳膊刚打上石膏,而时隔四个月后,胳膊上的石膏已经拆去,可他还是一幅刚失恋的模样。上次是大哭大闹,这次是沉默寡言。 

    我说你,别这么没出息不行,瞧你那熊样! 

    “嗯,对,我也不能老这样了,这算是什么事。来,喝!” 

    恩,喝! 

    一杯扎脾下肚,他的眉头也舒展开了,说话声音也恢复了以往的音量,大吵大嚷,大叫大闹。 

    这才像样,我一口喝了大半杯,凉得嗓子眼都缩到了一起。我用带着冰碴子的声音对他:“今天看见了麦莎,她变化挺大的。” 

    我忘了在小吃街我和张文彬当街对坐喝扎啤吃烧烤的时候姬楠是不是坐在我的身边。自从那次大雨之后,没有原因的,她的父母就不再干涉她的私人生活了。本来我以为这对她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可是她对我说这事时的表情和语气却让我纳闷异常。她好像对这事并不是很在意,一边看着时下流行的韩剧,一边无所谓似的向我宣布了这则消息。那种感觉就是漫不经心与不屑一顾。我十分不解她对我的这种表现,她好像是变了个人,盯着屏幕专注的观看着,和身边的人来劲的谈论着装腔作势的高丽男演员,眼中闪烁着一丝执著的亢奋。而在这眼神之后,我看不到了曾经熟悉的忧伤与体贴。 

    她现在变得令人捉摸不透,而且寻不到她的踪迹。先前提到过,她的语速开始明显变慢,而这种情况维持了不到一个星期,她的语速却开始渐渐的快起来,并且越来越快,就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山雀,叽叽喳喳的有些神经质。但这不是对我。她开始有意的避开我,不与我交谈。一开始我以为这是因为她在意我叫不出她的名字,可是后来我却发现不是这样的。她避免与我的眼神接触,避免与我的擦肩而过,在人群中装作与我互不相识,发给她的短信也开始变得有去无回,如石沉大海。 

    我开始迷惑起来,开始怀疑眼前这个人是不是之前的姬楠,或者是之前我根本没有过与她的那些接触。我们只是人群中单个的个体,没有任何要联系起来的必须性。的确,我也想过,我和她的相遇真的算是萍水相逢,如果没有张文彬的话,如果他不是因为失恋而发神经的要我陪他去健身房的话,我根本就遇不到姬楠。如果事情照这样一条线索发展,我现在就根本不会有这样的烦恼。 

    我经常用这样的想法来安慰自己,但是一个人独处时的那种空荡却没有办法来安慰。我装作无所谓,并且在她面前故意表现出兴高采烈来向她示威。但事后,我却觉得自己幼稚无比。所以我就常常一个人呆在屋里,发一条兴高采烈的短信给她,然后等待回复。当然,结局总是无疾而终的,我就像小鸟精卫一样,把一条条的小树枝扔进海里,而收回的只是徒劳。每次在我试图凝望她的时候,我感到在她的这种冷漠面前,我的热情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但是我依然留着大把的事情等待和她出去的时候做。其实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比如说买几双短腰的袜子,去买块手机电池,去银行补办一下丢失的银行卡。我留着这些事情不去做,是怕哪天她回到从前的样子,和她出去的时候却无事可做。所以我就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把手机放在身边,然后连着几天什么事也不做。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生于二十二年前的今天早上七点一刻。我在今天早上四点四十三分醒来,一条短信叫醒了我。我以为会是她,而短信的内容是一个大型夜总会坐落于城市的南郊,急聘男女公关数名,月薪两万以上。我把手机扔到一边,外面透进来灰色的光,床头的窗户开着,我看着天花板,能听得到鸟叫。 

    我睡不着了。仰面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鸟叫。我感觉到身下的床慢慢变成了一只船,在一片灰色的海洋中飘浮。屋里的书桌柜子也漂在身边。我发现身边逐渐开始弥漫一层灰色的薄雾,这雾由一些细小的颗粒构成,这种颗粒似乎是无法视及的,但是能够摸得到。颗粒的触感绵滑,就像是水泥粉末。我躺在这一片灰色的世界中,耳边时不时有鸟叫声传来。 

    我隐约看见雾中有一个黑影飞过来,停在一旁的衣柜上。一样东西从它身上掉下来,然后它就扑棱棱的飞走了。我享受着身边这一层细软的薄雾,身下的海水摆荡,我就像是躺在摇篮之中,昏昏欲睡。 

    那个黑影又再次飞回来,这次它落在书桌上,是一只红喙黑身的鸟。它的嘴巴里含着一块小石头,但这“小”石头对它来说是大了一些,卡在它的嘴里似乎吐不出来。它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石头吐出来,那小小的石头扑通一声落进书桌下面的海里。这个情景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课本中的《乌鸦喝水》,“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我又想起一段课文,“秋天来了,树叶黄了,一群大雁向南飞。”我突然感到非常放松,很想笑,因为这个画面让我想起了年少时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那些读课文,和临街小孩打架,与女生跳皮筋的日子。 

    这只鸟拍拍翅膀飞走,消失在灰色的雾中。它似乎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这一眼,把我钉死在床上,让之前轻松的遐想全部灰飞烟灭。那个眼神我异常的熟悉,就是每天早上我对着镜子,望着自己时的那种眼神。 

    七点一刻我给她发了这样一条短信:“生日快乐。愿铅笔从今天以后的每一天都快快乐乐!”我并没有发太多,也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别出心裁的编一条俏皮又充满暖意的短信。我感觉到有些心虚,好像这条短信只是一次无力并且战战兢兢的试探。可是我还是希望这条短信能够带来和她刚在一起时的那种温暖阳光的回复,晚上把我叫出去和她一起吃一顿生日晚餐。 

    像我事先就预料到的一样,她并没有回我的这条短信。几个小时之后,我看见她捧着一本别人送她作为生日礼物的书,随意地翻着。她看见我,走过来到我的面前,挥了挥手机,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当面道谢。”然后转身走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想,铅笔真的走了。 

    可能顺子当时有着和我同样的想法。他看着麦莎满面泪痕的和那个人匆匆钻进出租车时,充血的眼睛被泪水杀的锥心的痛。他站在桥上,被围观的人围住,之前他和那男人对峙时扬言要废了他,而打电话叫的人却没有一个赶到。那人谁也没叫,顺子知道戴着黑边眼镜瘦弱斯文的他谁也不叫也一样会打败他,因为看着紧靠着他抽泣的麦莎,顺子就知道自己输了。 

    所以最后他选择离开,离开这个城市。 

    城市 

    风姿绰约。 

    这是那天的麦莎给我留下的印象。就像是大院里夏初的槐树树冠,郁郁葱葱,被风带动着轻轻摇摆。她就是树下的树荫,那种美内敛而且沉静,让人感到体贴、舒服。但这种美又渗透着一阵成熟且撩人的风韵,就像是夏天站在浓密的树荫里,拂面的微风。 

    谁知道那是受了谁的滋润。张文彬把杯中酒喝光,眼神迷离。身边是聚在一起喝酒吃烧烤的人们,烧烤摊生意火爆,整个一条街都弥漫的木炭与孜然组合发出的迷人气味。我吸了吸鼻子,让这种呛人的味道能够更多的进入自己的鼻腔。 

    你知道那是受了谁的滋润吗?反正不是爱情的滋润。张文彬醉醺醺的说他不再相信爱情,我听了之后只是咧嘴一笑。 

    反正那不是爱情的滋润,是一个家里有钱有势的带着眼镜的人的滋润。“你说是谁?”我听着张文彬语无伦次的话语,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麦莎和顺子分开了你知道吗?“他俩分开了?”我有些不敢相信,之前两人的感情虽不轰轰烈烈,但我记得他们之间眼神的交流,我固执的认为那种交流后面会有很深厚的东西,而不是简单的戏言与无聊时的消遣。“谁不是无聊时的消遣呢?你和我都被消遣了,接下来我们也要消遣别人。”张文彬的这句话让我想起姬楠,不知道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是在亢奋的看无聊的电视剧还是一个人发呆?我不知道。 

    “消遣别人?我可没有那个本事。”我坐在烧烤摊前的马扎上,看着长条的烧烤炉里的蓝色火焰,木炭发出噼啪声,让我感到一丝惬意从身边萦绕的烦恼中抽离出来,飘进手中的扎啤杯里。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麦莎你还认识吧?”你喝多了,麦莎我怎么会不认识。“我就不认识她了!”张文彬举着手里烤得通红的虾大声对我说:“我就不认识她了!她现在这样谁敢认她!”(我倒是觉得她现在这样没有什么不好。)“你看看她原来多好的一个姑娘,和顺子是多般配的一对,一个唱歌一个画画,多好。现在呢?让小翠那个臭嘴说准了吧,跟人家跑了,弄得顺子也跑了。”顺子也跑了?他跑到哪去了?“当兵去了。”就是因为顺子没考上大学麦莎就和他分手了吗?麦莎不是那种人吧。 

    “谁知道她是不是那种人!谁知道这些女人都是些什么人!”张文彬喝多了,人们都往这边看,烧烤摊老板示意带他走,我匆匆结了帐,带他离开。 

    入夜的街上没什么人,张文彬一步三摇,走在马路中间。我把他拉到路边,他却抱着一棵树死活也不走。我站在旁边,看着他出洋相。他绵软地抱着树,嘴里还含含糊糊像是在哼歌。我催促他快走,他也不答应,就是一个劲的哼哼。突然他弯下腰,哇的一声,吐了起来。他吐了很长时间才吐完,然后慢慢的靠在树上,捂着脸哭起来。 

    麦莎的问题让我想了很久,经过多方打听之后,我也没有了解到其中的真相。由于她和顺子的交往过于地下,所以对于他俩的事情,多数人还是停留在猜测层面。没有人知道麦莎与顺子的交往经历,没有人看见过他们两人出现在大家经常出没的一些类似快餐店、茶座或是KTV这些地方。他们两人的行踪没有任何人知道,并且连得知他俩之间的关系,也是由于那次麦莎的父亲大闹四五六的办公室。更不要说他们两人之后的情变了。谁最早得知这事,大家也无从所知。是不是张文彬?好像顺子找他喝过酒。应该是这样的,否则张文彬不可能这么立场坚定的站在顺子那一边。不过,也可能因为他是感同身受吧。 

    可我总是不能说服自己顺着张文彬的意愿去评价麦莎。我多次记起那次短暂的擦肩而过,麦莎的眼神满足而幸福,与几年前我和她做同学时常见的那种平静不同。我能够明显的感到其中跳动的波澜。我所说的这种幸福并不是那种物质上的享乐带来的满足,而是不再孤独后的充满存在感的幸福。 

    这种幸福也是残酷的。它不可能带给两个人对等的快乐,面对选择,总有一个人会被抛弃,这次的这个人就是顺子吧。我眼中的顺子,当然也是依据几年前的记忆,虽然寡言,但却是那种硬气的人,是不肯吃亏的。 

    可我也记得他的笑,充满了随和与体贴。面对这种事,他会怎么处理?我猜不到。 

    听张文彬说,顺子坚持认为麦莎的离开是因为他与另一个人条件上的悬殊。对方是什么人我并不清楚,但听张文彬的意思,起码比顺子的情况要好得多,有和睦的家庭,美好的未来。但我并不认为麦莎所做出的选择是建立在这些条件之上的,原因是什么?眼神吧。 

    又是眼神,在这里眼神可不可以作为一个依据,我也没底,尤其是听到张文彬的那些说法之后。他也经历了一个让人痛心的记忆。他和那个姑娘的故事我是清楚的,完全是一段糟糕的往事。但我认为麦莎不同,因为就在那次的擦肩而过,她的眼神让我产生了恍若隔世的感觉,因为那是我一直憧憬的,拥有一个满足的眼神。 

    那顺子呢?这件事对他来说公平吗? 

    唉,我真是闲的,自己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好。 

    我从张文彬家出来,月亮蹲在身后的楼顶上,把这一片住宅楼的影子斜斜的拉得很长。我回头,望向张文彬家的窗口,灯已经灭了,估计他早就口水四流呼噜声乱响。我看着压向自己的这片楼,心里堵得难受。我认为月亮也是帮凶,它冷冷的看着我,把楼宇的影子拉得越来越长,眼看就要扑过来,把我吞噬。我站在一个黑洞洞的公共厕所门口,打了个哈欠,想,其实我也什么可抱怨的,我也是从这片黑暗中走出来的,而且不一会儿又要回到另一片黑暗中去。 

    这时一个黑影闪出来,很小,有一双鞋大。慢慢走到月光中,原来是一支落单的野猫,一只小野猫。我走过去,一把抱起它,心里想其实养只猫也是个排遣寂寞的好方法。它躺在我怀里,瞳孔开得很圆,闪着绿色的光。我不得不再次提起眼神。它的眼神充满了恐惧,但是恐惧后面显然还有些别的什么。就是我说不出的那种。它从我的怀中挣脱,从大约一米多的高度跳下去,用着一只幼猫特有的奔跑姿势再一次隐入了黑暗之中。 

    我站在原地,看着它跑远。我想起几天前见到的一条野狗。那是一条黑狗,当时我在不知去哪的路上,无聊的骑着车子,慢慢的晃。当时刚下完雨,太阳也出来了,散漫的照着。这种天气对于我来说,最合适不过。我在一座桥上碰见它。它跑在前面,肚子下面的毛打着柳滴着水,跟着一辆自行车,跑跑停停。我以为那骑车的是它主人,过去才知道不是。它是一只野狗,身份证明印在它的眼中。我召唤着它,它看了看我,扭头走了。 

    城市不只是属于人的,它的拥有者还有这些野狗和野猫们,当然还可以是别的任何东西,绿皮公共汽车或者是城市地下的每一处防空洞。但无疑在这个城市中,他们才是真正的强者,它们掌握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没有信任,才会是强者。它们不会轻易摇晃尾巴,所以才不会被骗。 

    我与姬楠的接触过于轻易吗?可能我太轻易相信一个人可以像自己一样,然后实心实意地去相处。听张文彬说,姬楠也不和他说话了。他原先逗她笑的那些方法也都完全的失效,每次换来的都是她的冷眼或是漠视。张文彬说在众人面前这让他很没面子。可是他说其实也无所谓,他发现姬楠并不只是对她默然,对身边其他的人也一样,都不说话了。张文彬说这样他心里就舒服多了,因为姬楠变成了一个怪人,而他像一个傻帽一样逗她并不说明他真的就像一个傻帽,问题在于姬楠那方面,不在于他。我说你明知道她变成了怪人还去逗她不是更傻冒吗。他说,啊?这是什么逻辑,让我想一想。然后他就走到一边想去了。 

    当时我正从跑步机上下来,双腿酸痛,满身大汗。看着张文彬隔壁的那个跑步机,一个戴着眼睛已经秃顶的大叔在卖力地跑着,时不时推一推滑下来的眼镜。我仿佛看见了二十年之后的我,依然在这机器上卖力的徒劳无功。就在一个月前,那台跑步机上的还是一个肩膀平削,扎着马尾辫,睫毛很长的漂亮姑娘。这个姑娘的名字叫做姬楠。我和她相识之时,健身房的落地窗外正下着一场雨,那场飘扬的小雨由一股进入内地减弱为热带气旋的台风带来,台风的名字叫做麦莎,与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同名。 

    我打算再约姬楠一次,约她到湖边租船处旁边的那个长椅。我想如果能再见一次那只水怪的话和它商量一下能不能把姬楠变回从前的样子。它提什么条件都可以,不管是时间还是悔恨,我给它我能给的一切。 

    “明天能出来吗?我下午四点在租船处旁边的长椅等你。你尽量来吧。我等你。” 

    发出这条短信后我关掉手机,不管姬楠回复与否,不管回复的内容是什么,我都打算等下去。天气预报报导明天将会有雷阵雨,我希望那片云能在下午四点的时候经过湖的上空,下一场和那天下午一样的雨。 

    躺下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多,窗户外面的世界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宁静,楼下的街道有车来往,很清楚的听见一个男人大声地喊着:“倒!倒!倒……往左一点。”不知道是谁家的车,这时候倒来倒去。起风了,槐树枝拍打着档雨篷,系在外面的风铃叮当作响。我躺在床上,把手机塞在枕头下面,闭上眼,希望能什么都不想早点睡着。 

    雨篷上响起嘀嗒声,下起雨来。我听着雨声,怎么也睡不着。枕头下面的手机好像响了,我拿出来一看,才发现自己早就关了机。我听着窗外一阵阵若远若近的雷声,眼睛里竟然也向窗外一样,默默的下起雨来。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准时来到湖边,远远站在一旁,看着那张长椅。我站在一棵柳树下面,柳树长长的枝条在我眼前飘来飘去,把视野弄的恍恍惚惚。太阳很毒,根本没有要下雨的意思,我闻着柳树被烧焦的味道,听着知了的呻吟,一直等到五点半。 

    我来到长椅旁坐下,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反射的光照的我睁不开眼。租船处的大叔走出来,冲我吆喝着说公园下班了,让我快走。我想他可能知道水怪的事情,走就上前去问他。 

    “水怪?你怎么知道?” 

    我听了之后心头一振,看来这水怪还是挺有名气的。那您看见过它吗?这水怪长什么样子? 

    “估计得快三十年了吧,当时公园还卖湖里打上来的鱼。我记得那天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我买了一条两斤多的猴子鱼,打算晚上回家孝敬老人。当时租船处在对岸,我拿了鱼打算从这边的南门回家,还没走几步就下起雨来,那雨下得真大,天都白了,什么都看不见,我隐隐约约看见一个亭子,就躲了进去。当时我高中毕业刚分过来,对公园还不怎么熟悉,后来我就觉得奇怪,当时就是在这附近,你看,这附近哪有什么亭子。怪事了。那亭子里也别别扭扭的,让人感觉很不舒服。我一个人在亭子里,害怕。云压得很低,四周围全黑了,这湖平时这么静,当时愣是起了浪。我抱着鱼,浑身湿透了,就想着回家该怎么挨骂了。这时候,我好像听见有个女人说话,回头一看,你猜怎么着,我看见湖面上升起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就是在长椅那边。我当时吓傻了,心想这是碰着鬼了。那东西不大长了个狗头,眼睛发绿光,就那么瞪着我,瞪得我浑身发毛。” 

    然后呢?我问。 

    “然后?它就那么停了一会儿,然后刺溜一下就没有了。过了一会儿雨也停了,我就到南门推车子回家了。”租船处的大叔点了一支烟,好像是刚回忆了一件挺惬意的事。” 

    后来又见过吗? 

    “后来就没见过了。不过公园里早有这水怪的传闻。民国的时候有人用土枪打过那水怪,枪哑火,后来打枪那人把自己手给崩坏了。解放以后也找过,没找到。前几天湖里清淤,就捞上来个一百多斤的大鱼,其他没啥稀奇的了。” 

    他掐灭烟,说“走吧,下班了。”然后转身走了。临走前好像看了我一眼,由于当时我正在想水怪的事,没怎么注意。所以直到现在也不确定当时他是否看了这么一眼。 

    “那姑娘不会来了。”可我清楚地记得他最后说的这句话。 

    半年后 

    张文彬从医院出来已经一个月了。在又一次的聚会上他谈笑风生,八面玲珑,组织者的角色扮演的相当出色。出色的都让我产生了错觉,好像他更本就没有经历过那次车祸,背上没有那一大片伤。 

    就在半年前我在大明湖边等姬楠的同时,张文彬这小厮又一次的追逐起了公共汽车。当时他跑的满头大汗,满面油光。后来他说,他确定车上的那个人就是她,所以他才再一次义无反顾地追了上去。当经过一个路口时,闯红灯的他被斜开过来的一辆面包车剐住,拖出去了一百多米。肇事车司机过了好一会儿才从行人的目光中意识到了问题,停车下来查看时,张文彬已经晕了过去。 

    我手机里存了一条短信,是他伤情稳定下来的时候发给我的,原文如下: 

    哥们我醒了,没事。 

    就是以后不能光着膀子打球了,真他妈不爽 哈哈:) 

    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皮废了,医生说要补得用屁股上的。 

    我哪有这么大的屁股。 

    自:张文彬 

    0:51 26/8/2005 

    回想这一切的时候,家里灯火通明,亲戚们正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我坐在旁边的屋里,静静的抽着烟,看窗外缤纷多彩的烟花。这时候有一条短信进来,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振了,我拿出来一看,一个陌生号码:“金狗新春闹,新年倍吉祥!麦莎祝福所有朋友们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居然是麦莎!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找来我的号。我赶紧找出自己事先已经在网上找好的一条短信回复过去。 

    手机屏幕上的信封飞了起来,飞向地球的另一面。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 

    这时又有一条短信进来。好忙啊,我想,不知道通讯公司在这个时刻又有多少红晃晃的钞票进帐。 

    “一条新短信来自:姬楠” 

    姬楠?曾经多么熟悉的一个名字。在这时候,她找我有事?抑或是几句寡味俗套的祝福的话? 

    我打开短信。什么内容也没有,一条空白短信。 

    大屋的人们和着电视里主持人的声音一起倒数计时,还有几秒钟,新的一年就要到了。外面的城市也慢慢地沸腾起来,鞭炮声四起,震耳欲聋。 

    我把手机放到桌子上,身子往沙发里又陷了陷。